长青集团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7-03-01 16:4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 长青集团1日晚间公告,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