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2016-12-27 09:35:3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林海股份27日早间发布股价异动核查结果。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在2016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