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未获准 光正集团终止收购新疆利华51%股权

2014-09-19 12:19:27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严翠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翠)光正集团9月19日午间公告,由于未能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经与利华燃气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今年2月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9 月18 日,公司已收到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
  今年2月7 日,公司与霸州市利华燃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燃气”)在河北霸州市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光正集团出资4135 万元收购利华燃气所持有的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同时光正集团对利华燃气进行增资持有其20%股权。双方有意在天然气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
  午间公告显示,由于未获主管部门批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达成的合作意向;另外利华燃气退还光正集团已支付的1500 万元定金,截止到2014 年9月18日,公司已收到利华燃气支付的1300 万元退款。剩余200 万元于解除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完毕;双方不负有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