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实控人减持公告窗口期违规抛售800万股

2014-09-10 12:22:24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严翠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翠)继9月2日锐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应媛琳减持公司股票1350万股后,9月4日其母亲吴晓依再次减持了800万股。对此,锐奇股份主动承认违规,并请求谅解。
  9月10日午间,锐奇股份公司公告,9月5日接到吴晓依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吴晓依于2014年9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减持均价为9.53元每股。
  本次减持前,吴晓依持有公司股份1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本次减持后吴晓依持有公司股份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吴晓依与吴明厅、应媛琳为一致行动人,吴晓依与应媛琳为母女关系,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三人所持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

  本次减持前,应媛琳曾于2014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350万股,且加上其年初的减持,总计减持比例达到8.01%,因此公司当晚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公告。然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作出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吴晓依上述行为明显违规。

  对此,锐奇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认为,前述情形的出现为相关股东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出现偏差所致,恳请各位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