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三年年均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

2013-09-17 12:14:23 来源 中国证券网 | 作者
东平

  中国证券网讯 新海宜17日午间披露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将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