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午间重要公告集锦

2018-11-30 12:25: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拟11亿元出售华启智能100%股权 东方网力加速转型城市数据平台提供商

  上证报讯(记者 夏子航)东方网力11月30日午间公告称,拟以11亿元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启智能”)100%股权。

  华启智能主营业务涉及列车内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与通讯设备等。

  公告显示,东方网力拟将华启智能95%股权出售给京投科技,2.73%股权出售给华启智能管理团队持股平台长兴祥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股权出售给华启智能管理团队持股平台长兴天越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网力不再持有华启智能股权,华启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东方网力表示,在产业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市场规模扩张三重因素推动下,公司将未来战略调整为“成为国内领先的以视频为核心的城市数据平台提供商”。

  东方网力称,基于这一背景,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效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的实现,有效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通过调整资产结构和聚焦投入,推进以视频为核心的城市数据平台业务研发和布局。

  披露显示,华启智能2017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171.58万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4,794.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201.94万元。东方网力表示,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11亿元,本次交易产生净利润约为6000万元-1亿元。

  东方网力同时表示,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交割时间在2019年上半年,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网力就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年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经审计的华启智能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孰低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向受让方承诺如下: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将分别不低于1.08亿元、1.29亿元、1.55亿元。若华启智能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数,则京投科技有权对应支付给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款做相应调减,但调减的价款以届时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限。

  山东海化降低纯碱厂生产负荷

  上证报讯(记者 夏子航)山东海化11月30日午间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海化集团热力电力分公司根据政府部门要求控制用煤总量,将降低电、蒸汽生产负荷,公司纯碱厂需根据电、蒸汽供应量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负荷。

  山东海化表示,根据上述情况,自11月30日起,公司决定对纯碱降低生产负荷20%-30%左右。此次降低生产负荷,可能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粉冶中心100%回归中南大学怀抱 博云新材引援国资迎坦途

  上证报讯(记者 夏子航)最新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博云新材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粉冶中心”)已经厘清股权纠纷,正式回归由中南大学方面单独持股的局面。这将有助于粉冶中心及博云新材正在进行中的引入战略投资者行动。

  博云新材11月30日午间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关于粉冶中心涉及仲裁事项的告知函》:为履行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的裁决,粉冶中心已在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恢复至80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显示,粉冶中心注册资金8000万元,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中南大学全资控制的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粉冶中心100%股权。

  2017年年报显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当时持有粉冶中心40%股权,而粉冶中心则持股博云新材15.38%股份。

  粉冶中心内部股权纠纷不断。

  此前,粉冶中心作为仲裁申请人,以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大誉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社会投资者股东作为仲裁被申请人,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确 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粉冶中心之增资协议书》无效;请求裁决社会投资者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请求裁决申请人恢复至2011年10月20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裁决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机关撤销2011年10月20日的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

  最终,长沙仲裁委员会对上述事项作出裁决:确认粉冶中心与社会投资者股东签订的《粉冶中心之增资协议书》无效;确认社会投资者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厘清股权纠纷的同时,粉冶中心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行动也在进行。

  今年9 月,博云新材披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发来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南大学正在筹划粉冶中心增资扩股事宜,粉冶中心拟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该事项可能涉及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11月初,博云新材公告称,粉冶中心控股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粉冶中心于11月12日共同签署了《增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兴湘集团将对粉冶中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兴湘集团将持有粉冶中心51%的股权,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粉冶中心49%的股权。

  披露显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兴湘集团定位为“三个平台”,即: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支持平台。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