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回复反馈意见:募投项目不存在环评批复文件超期失效情形

2020-07-31 23:06: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伟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旺能环境7月31日晚间公告,回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反馈意见。

  公司7月1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称,已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471.98万股,累计质押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62%,占公司总股本34.39%。请公司根据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问题,旺能环境回复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融资主要为美欣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所取得资金主要用于美欣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支付货款、偿还银行贷款等资金需求。

  关于旺能环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财务状况,公司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建明除持有旺能环境股权外,其他主要投资为持有美欣达集团88.80%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美欣达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58.99亿元,净资产63.94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5.63亿元,净利润12.6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45亿元。美欣达集团资产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对于募投项目“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存在项目核准、环评批复文件超期失效情形,是否需重新履行项目核准和环评手续的问题,公司回复称,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核准有效期到期前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时间符合投资备案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核准批复文件超期失效的情形,该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至2023年7月3日,不存在环评批复文件超期失效的情形。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日,不存在核准批复文件超期失效的情形。该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至2024年4月24日,不存在环评批复文件超期失效的情形。

  关于2020年6月通过全资子公司以6800万元收购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2019年利润总额为负、净利润为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的问题,公司回复称,苏州华益洁2019年利润总额为负、净利润为正主要是由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导致。根据试运营期间的垃圾处理量和试运营收益情况以后随着项目后续正式投产运营,苏州华益洁的效益将会得到释放。目前,苏州华益洁正在筹建二期项目,预计该公司将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王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