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修改资产重组案 拟引入五年期战投

2020-06-21 21:45: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温志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6月21日,浙商中拓公告称对2019年10月26日披露的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重大调整,拟引入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永富实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后续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公告显示,浙商中拓拟向浙江交通集团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浙江海运集团100%的股权,同时拟向浙江交通集团和永富实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286.68万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浙商中拓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4.98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4.43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浙商中拓的控股股东仍为浙江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浙商中拓控制权变更。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浙商中拓拟向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和永富实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其中浙江交通集团拟认购不超过2亿元,永富实业拟认购不超过3亿元。浙江交通集团和永富实业均承诺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远远超过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惯例,完全符合监管机构对于战略投资者“愿意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的认定标准,体现了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对浙商中拓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和充足信心。

  浙商中拓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等经营活动,浙江海运集团主要经营国内沿海干散货水路运输业务。浙江海运集团可以与浙商中拓在煤炭、矿石、镍矿等领域进行产业链协同,扩展加强浙商中拓的物流体系,并实现客户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运贸结合、支撑浙商中拓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浙江海运集团100%的股权可实现与浙商中拓的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

  浙商中拓拟通过本次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永富实业,并与永富实业及其股东永安国富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战略合作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温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