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子公司骆峰网络申请破产对上市公司暂无影响

2020-04-24 21:1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陶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24日,恒生电子披露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此次公告,意味着恒生电子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骆峰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骆峰网络”)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

  据了解,从2017年以来,因为市场环境变化,骆峰网络长期亏损,一直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中,业务经营全面停摆。虽然公司从各种途径化解债务问题,但收效甚微。目前,骆峰网络已无工作人员,是一家负债高、持续亏损的“僵尸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骆峰网络走向破产已经不可避免。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鼓励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2018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支持骆峰网络这样长期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据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余伟平合伙人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骆峰网络作为一家长期资不抵债、业务停摆的“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有利于市场出清,实现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

  2016年12月,骆峰网络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尽其全力缴纳罚款,截至目前,骆峰网络共计缴纳罚没款2481余万元。2017年,证监会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12月西城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骆峰网络由恒生电子及员工在2009年11月共同投资成立,共计投入2亿元作为注册资本并已全部实缴。如果骆峰网络申请破产清算,这2亿元也将全部成为损失。那么破产之后,相关债务如何处理?上市母公司应该替子公司代缴罚款吗?这些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关切。

  余伟平律师表示:“如若最终依法完成破产清算程序,骆峰网络的主体资格将消灭,未能缴纳的罚款义务依法也将终止。骆峰网络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驼峰网络作为恒生电子公司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债务由该公司独立承担,破产后债务清偿责任也由该公司承担。依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所谓的父债子偿、子债父偿。骆峰网络是独立的公司法人,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恒生电子替子公司缴纳罚款,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将严重损害近10万投资人的利益,因为恒生电子是一家在A股上市的公众公司。(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