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继续托管大股东旗下矿业资产 托管费上浮

2020-03-16 21:07: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城矿业3月16日晚间公告,为充分发挥自身矿山资源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有效避免和解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决定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继续对其下属多家企业进行股权管理,托管期限1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托管费则由2800万元/年上调为4200万元/年。此前,2020年一季度托管费已由700万元上调至1000万元。

  2019年3月25日,国城矿业与国城集团全资子公司甘肃建新集团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建新集团委托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山西金德成信矿业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股权进行管理。一年来,公司对上述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改成果显著。为此,建新集团与公司签定《股权托管补充协议》,决定将今年一季度托管费由700万元调整至1000万元,如后续托管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单户企业托管费不低于300万元/年。

  根据目前国城集团下属企业情况,此次重新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将调整托管企业名单,调整后的企业包括:中西矿业、金德成信、四川兰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察哈尔右翼前旗博海矿业有限公司、西藏圣凯矿业有限公司、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赛西实业有限公司、阿图什鸿利有色金属开发有限公司。鉴于国城集团正在参与克州亚星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及收购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正在变更过程中,上述两家公司一并纳入本次托管范围。原托管企业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甘肃万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等原因,不符合托管条件,不再纳入托管企业范围。

  国城矿业表示,本次托管主要系发挥公司从事矿业资源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时,可有效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若相关资产具备并购条件,公司可择机进行并购。此外,受托管理的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损益由委托方承担或享有。(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