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实施意见

2020-02-13 20:5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铎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吉林省政府发布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实施意见,将从上市培育、风险防范、资源整合、财政激励、税收扶持、用地需求、金融服务、遗留问题、区域市场、组织保障等十大方面落实具体政策,切实推动培育重点企业上市工作。

  意见指出,省级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将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精准纳入关键重点企业为“腾飞类”企业,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培育;引导存在退市风险企业避免将经营风险转化为违规风险,严防处置不当致使企业退市。引导借壳企业提高投资比重用于项目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带动产业链,依法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结合产业优势推动并购重组。

  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吉林省的“腾飞类”企业,在A股和境外成功上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借壳”“买壳”省外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和纳税地迁入吉林省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增发等股权类融资成功的上市企业,实际投资省内达融资额50%以上的,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上限300万元。对公司债等债权性融资成功的上市企业,实际投资省内达融资额50%以上的,按融资额给予10至100万元奖励;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股东施行税费优惠、缓缴、分期缴纳。

  对IPO募资投向为鼓励类项目的用地,优先安排项目供地等。鼓励“腾飞类”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将原本为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按照有偿使用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给予有新增上市公司属地政府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引导银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工具融资。强化担保和保险服务。鼓励险资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和改制上市。引导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依法妥善解决“腾飞类”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等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吉林股权交易所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优势。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刘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