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执行异议诉讼一审胜诉 历史遗留问题有望逐渐解决

2019-12-22 21:49: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朱剑平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收到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16份民事判决书,针对其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公司的案外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均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原告新潮能源为被执行人,并退还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2018年5月份,哈密合盛源与客户因债务纠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冻结公司7个账户,合计冻结资金28,326,376.14元。同年6月15日,新潮能源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2019年2月16日,新潮能源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公司败诉。之后,公司提起上诉,2019年6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经重审后,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表示:此判决仅是一审判决,尚不能预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但已迎来重大转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有望得以解决。

  除此之外,新潮能源多个诉讼案件均进展顺利并频频告捷,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如关于对中润资源2.5亿元担保事项,经双方积极沟通解决,化解相关担保风险;在贝泽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经营风险逐步清除的同时,公司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三季报预测,2019年经营业绩预期同比增幅超50%以上。(朱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