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精功集团资金流动性问题对公司无直接影响

2019-08-18 19:4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心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精工钢构8月1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严格实行“三独立、五分开”原则,精功集团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对公司并无直接影响。

  精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是精工钢构间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精功SCP004,债券代码:011802237)应付本息金额3.16亿元无法在2019年8月16日按时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公司称,股权关系方面,精工控股从成立伊始即具有相对于精功集团在业务、管理、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均具有独立性。精工控股旗下除钢结构业务外,还有新型建材业务及循环再生纤维等业务,并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经营性物业等稳定回报的资产,业务发展良好,资产状况健康。精功集团与公司之间有较明显的股权隔离,从股权关系上精功集团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不会直接传导至公司。

  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的整体经营及业务发展具有独立性,不依赖于精功集团。公司未给精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精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公司治理方面,历年来外部机构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核查和说明结果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对于精功集团存在的资金流动性问题,绍兴市、上市公司注册地安徽六安市两地高度重视,于2019年4月分别组织当地银保监会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银行召开银企协调会,并表明了同样的态度:要正确区分精功集团的风险范围,防止精功集团本级的流动性困难影响到精工控股和精工钢构;要求金融机构对精工控股、精工钢构不抽贷、不收贷、不压贷、不增加新的贷款条件和融资成本;支持精工控股、精工钢构实施独立授信;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上述措施的落实。(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