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获法院受理

2019-04-29 21:20:4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心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ST新光4月29日晚间披露,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新光控股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了新光控股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根据法律程序指定管理人。

  3家子公司分别为上海希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新光贸易有限公司。根据金华中院(2019)浙07破1号、2号、3号、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新光控股、新光贸易、富越公司及希宝实业的破产管理人。

  公司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光控股持有公司11.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05%,新光控股进入重整程序,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