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2019-04-12 20:57:3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隆鑫通用4月12日晚间公告,当天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5执486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冻结)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4月11日解除其所持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冻结。本次冻结解除后,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

  华龙证券投顾牛阳分析,这为隆鑫控股后续之股权转让扫清了技术性障碍。据悉,今年4月2日,隆鑫集团(隆鑫控股之控股股东)与保华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有关《战略合作协议》,拟将隆鑫控股49%的股权转让给保华资产。

  据了解,4月9日,隆鑫通用曾发布公告,因控股股东隆鑫控股与重庆大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证合同产生法律纠纷(涉及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重庆市五中院于4月3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渝 05 执 486 号),将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2019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2日)。

  根据公告,本次冻结解除后,隆鑫控股所持有的隆鑫通用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约为10.46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0.29亿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50.92%。

  隆鑫通用今日还同时发布了2019年一季度业绩快报,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4亿元,同比下降4.45%,其中出口营业收入13.95亿元,同比增长3.9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下降4.17%。

  其中,发动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增长4.12%;摩托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00亿元,同比增长1.91%;发电机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2亿元,同比下降5.60%;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同比下降53.80%;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5.97%。(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