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发布配股提示

2019-02-28 23:04: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陶君

  上证报讯 作为温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头和当地唯一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多次发布配股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关注此次配股进展,避免因未参与配股造成配股除权之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弃配损失或近10%

  浙江东日公告显示,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25日(周一),配股缴款日为2月26日至3月4日(其中2日、3日周末除外)。本次配股按照每10股配售3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4.88元/股,配股代码“700113”,配股简称“东日配股”,3月6日复牌交易。

  对于个别投资者而言,若不知道需要手动操作或不愿意及时参与浙江东日本次配股缴款,那么因配股缴款结束后股票将进行除权而导致权益被稀释,股价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下调,这将导致不参与配股的投资者产生一部分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东日有关部门表示,部分股东反馈称一开始并不知道需要手动操作,差点就丢失了这次配股机会。“此外,部分股东表示开户营业部提示相关账户显示‘扣款成功’或者有类似意思的提示,才表示操作成功了。”

  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假设浙江东日所有股东都参加配股,则配股除权价计算公式为: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其中,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为8.61元/股,配股价为4.88元/股,每股配股比例(10配3)为0.3。配股除权价=(8.61+4.88*0.3)/(1+0.3)=7.75元/股。

  因此,假如持有浙江东日股票的投资者在2月26日至3月4日期间(其中2日、3日周末除外)没有进行配股缴款,那配股除权日当天开盘,该投资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61-7.75)/8.61*100%=9.99%。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东日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已出具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2018年业绩亮眼

  早在1月13日,浙江东日就发布业绩预增的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营收4.19亿元,同比增长19.55%;营业利润1.36元,同比增长7.63%;利润总额1.39元,同比增长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亿元,同比增长5.59 %,负债率也进一步降低至30%。

  有投资者认为浙江东日去年的业绩表现抢眼,后市可期。

  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和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建项目。

  浙江东日于配股说明书中表示,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城镇化率已达到58.52%,但与发达国家80%平均城镇化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未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口数量及消费水平仍将会持续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未来收购现代农贸城资产后,通过对其实施长期、稳定的经营策略,充分发挥与原有市场的互补和协同效应,将使得板块人气进一步提升,交易流量持续增长,从而有效保障未来收入和盈利预测的实现。(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