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购电电价下调 今年望节约成本7600万元

2018-12-17 20:1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讯 虽然售电价格的下调,给电力企业收入带来了一定压力,但购电价格的下调,也相应会减少购电成本。涪陵电力12月17日晚间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及重庆市物价局有关趸购电电价调整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趸购电电价应相应下调。经供用电双方测算,购电电价下调0.03604元/ 千瓦时,自2018年1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调价预计减少2018年度购电成本约7600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涪陵电力曾先后于5月9日、6月29日、8月29日发布过三次电价调整公告。

  其中,5月9日,公司称,收到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0111元;二是临时性降低重庆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111元;三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此次调价将减少2018年度营业收入450万元。

  6月29日,公司公告,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重庆市物价局政策解释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进行电价调整工作,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降低每千瓦时0.0174元,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公司初步测算,考虑相关综合因素,本次调价预计减少2018年度利润总额280万元。

  8月29日,公司再次公告,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重庆市物价局政策解释意见,自2018年7月1日起进行电价调整工作。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电度电价(国家规定销售电价)降低0.0508元/千瓦时,其中目录电度电价降低0.0494875元/千瓦时(因重大水利基金下调0.0013125元/千瓦时);趸售电价:电度电价(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不变,其中目录电度电价增加0.0013125元/千瓦时(因重大水利基金下调0.0013125元/千瓦时)。公司初步测算,该次调价预计减少公司2018年度销售收入1325万元。

  最新季报显示,2018年1-9月,涪陵电力实现营业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17.21%;扣非后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长16.84%,每股收益0.94元,保持了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且营收与利润增长基本同步。(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