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终止定增 与拟认购对象将寻求其他合作机会

2018-10-22 23:29:4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上证报讯 中交地产10月22日晚间宣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拟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还表示,该事项终止后,公司与该次定增拟认购对象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彼此发展动向,如时机成熟,将继续寻求其他合作机会。

  据悉,2016年8月5日,中房地产(中交地产前身)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14.60元/股价格,向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独家发行约8219万股股票,募资12亿元,投向中房瑞致小区与中交漫山两地产项目。公司表示,通过此次定增募资,可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构建公司重点发展区域的业务布局;同时,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温州德欣,也是响应中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大力推进国企改革”精神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该预案于2016年10月24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3日向证监会正式提交,随即于11月10日取得了证监会受理通知书。

  2016年12月22日,中交地产收到了证监会相关反馈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有关回复,并按要求及时向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12个月和调整定价基准日等相关议案;当年10月10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至2018年10月23日。

  中交地产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书面核准文件。

  公司说明,自启动定增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不断变化,经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的变化,并与拟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定增计划并撤回相关文件。

  关于由此带来的影响,中交地产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定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摁钉发展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影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交地产还特别强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纳入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公司作为其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将继续坚持市场化经营理念与管理思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持续拓展发展空间,继续寻求资本运作机会。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1-6月,中交地产实现营业收入31.7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85.10%;实现归母净利润3.0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亏损1064万元大幅扭亏;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亦达1.95亿元,每股收益0.68元。公司还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2.96亿元,同比大增104.93%,这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交房面积的增加以及毛利率的提升。(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