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凯股份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2018-03-16 21:33:3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郭净净

  中国证券网讯 3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对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对三凯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凯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副董事长郑云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5年12月1日,三凯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伟及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郑云凤分别从外部借入2154.18万元、2045.82万元,并将上述4200万元转入公司用于缴纳股票发行增资款。12月2日,公司按照欧阳伟、郑云凤的指示,以预付账款名义分别向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深圳市顺发旺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胜晨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艺彩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支付20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代欧阳伟、郑云凤偿还上述增资款。其后,欧阳伟、郑云凤一直占用上述资金,期间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3月17日、2016年12月30日分别通过新区鸿山兴南建材经营部、深圳市金永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锦绣天章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拓富群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多家外部企业进行过短暂归还,但归还后均不超过一天就将款项再次转出。

  此外,欧阳伟、郑云凤于2016年3月17日新增占用100万,于2017年1月1日新增占用3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末,欧阳伟、郑云凤两名股东共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600万元尚未归还,同时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账上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为335.74万元,但公司在2016年半年报中将该金额虚假披露为4659.03万元。(郭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