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子公司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

2018-03-12 21:5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义伟 吴文锋

  中国证券网讯 3月12日,东方电热发公告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通过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

  公告显示,该子公司在2018年3月9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镇江东方电热可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称,上述税收政策对东方电热2017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但对今后两年的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胡义伟 吴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