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控股子公司签署特许权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8-03-01 21:1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胡心宇

  中国证券网讯 洪城水业3月1日晚间披露,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与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了《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该存量项目采用移交-运营-移交(TOT)的方式,增量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即:存量部分产权归政府所有,辽宁洪城环保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获得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将特许经营权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增量部分:辽宁洪城环保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获得增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力,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一并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辽宁洪城环保需将存量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和增量项目的产权及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司称,营口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公司对其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