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拟易主遇阻 上交所展开多角度问询

2017-09-18 23:2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良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9月18日晚间,停牌数日的宏达股份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遭司法冻结以及泰合集团与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方面的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不一致,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发来的问询函。
  9月12日,宏达股份因控股股东宏达实业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公司股票进入停牌程序。宏达股份于9月18日收到宏达实业的《告知函》,宏达实业原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泰合集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宏达实业,泰合集团将持有宏达实业100%股权,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就“宏达集团与 宏达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及时通知安信信托,安信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宏达集团和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部分股权,导致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推进。
  问询函首先关注了宏达实业股权的司法冻结事项。问询函要求公司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方是否存在解决司法冻结事项的意愿及具体安排或约定。此外,问询函还特别指出,除司法冻结事项外,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还存在其他实质性障碍。
  其次,问询函重点关注了泰合集团收购资金来源。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泰合集团本次协议转让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自由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比例和具体来源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杠杆融资及其金额、占比、利息、偿还期限、担保等具体情形。
  再次,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也是问询函的关注重点。据披露,截至半年报,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份,且本次转让尚需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具体需要履行哪些部门(比如银监会对信托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的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许可的取得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最后,问询函还关注了股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据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协议签署于2017年9月6日,但直至9月12日,公司才进入停牌程序,直至9月19日,相关股东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问询函要求核实并说明相关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是否及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