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资再伸援手 *ST重钢公司债偿付有保障

2017-05-09 22:30: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中国证券网讯  正计划进行破产重整的*ST重钢5月9日晚间公告,为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拟根据有关规定,提前清偿公司于2010年11月发行的公司债券全部未偿付本金及利息,兑付兑息事宜将不迟于7月15日前完成。同时,重庆国资下属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为该债券提供担保及出具保函,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付。

据悉,重庆钢铁(*ST重钢前身)于2010年11月25日核准发行了2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0 重钢债),期限为7年期,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上交所决定自2017年4月13日起暂停该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由“10 重钢债”更名为“重债暂停”。

4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以重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鉴于此,招商证券作为“重债暂停”的受托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将于5月25日召集召开“重债暂停”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提前兑付“重债暂停”本金及利息的议案》、《关于同意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函的议案》等议案。

资料显示,重庆国创成立于2007年8月1日,系重庆市国资委出资组建的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对外投资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等。根据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重庆国创2016年末总资产为550.39亿元。

根据保函,重庆国创将为“重债暂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重债暂停”提前终止时,重庆钢铁应当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由于重钢已经丧失偿债能力,因此,担保人重庆国创将代为支付“重债暂停”的本金和利息。

长江证券分析师张明斌表示,重庆国创出具保函,充分显示出重庆国资对*ST重钢破产重整的全力支持。由于重庆国创已承诺将代为支付“重债暂停”的本金和利息,相信“重债暂停”提前兑付事宜能够获得债券持有人的谅解与认可。(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