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政策新规 迪马股份火速调整定增计划

2017-02-20 19:58: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中国证券网讯 尽管原定增预案与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并无明显“抵触”,但迪马股份依然“听话”的作出了回应。公司2月20日晚间公告,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时撤回相关文件,同时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并结合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并将新的定增预案重新进行申报。

  据悉,2015年11月30日晚间,迪马股份推出增发计划,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定增募资20亿元,用于投资新型军用特种车辆生产建设项目、外骨骼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及偿还债务。公司当时表示,国防军工产业及外骨骼机器人未来市场前景巨大,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业制造优势,希望通过此次定增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也起到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

  2016年8月26日,迪马股份对上述定增预案进行了修订,融资规模由20亿元大幅缩减至10.73亿元;相应的,发行价格由6.8/股降至5.99 元/股,发行数量也由2.94亿股减至1.79亿股。由于募集资金规模的大幅缩减,公司募投项目也进行了调整,其中,新型军用特种车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资金额由10亿元减至7.23亿元,外骨骼机器人产业化项目由5亿元减至约3.5亿元,同时取消了偿还债务的用途。

  对于此次针对监管新政的调整,迪马股份董秘张爱明解释,变化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发行价格,由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改为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二是认购对象限售期由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三是发行对象由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变为“锁定2名”,即威海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保利壹期(固安)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募资资金总额和投向与2016年8月修订版相比没有变化。

  长江证券分析师张明斌认为,迪马股份应是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出台后首家推出新方案的上市公司。虽然公司原来增发数量并没有超过总股本的20%,距离前期募资时间也早已超过了18个月,且投资方向为公司主业之一的国防军工产业,但公司能够主动“撤旧换新”,至少表明了该公司主观上的积极态度。

  对于本次定增的目的,迪马股份表示,公司一直坚持“房地产+工业制造”双主业发展,这是公司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措施,能够进一步发展公司军用专用车业务、做大做强工业制造业务,增加业绩增长点、扩大业务规模、 增强市场竞争力、完善产业结构并分散经营风险,为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目前,迪马股份下属企业已具备军品研制资格,其生产的装备服务于部队多个兵种。随着军用专用车业务经验的积累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判断,公司将军用特种车辆作为专用车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对于外骨骼机器人,公司认为,其作为可穿戴式智能结构和较为复杂的人机耦合一体化系统,随着我国国防军工行业的不断发展、社会老龄化进程推进,未来其在军事、公共安全、医疗、老年人助力等方面的应用市场非常广阔。

  今年1月26日,迪马股份公布了2016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50亿-8.44亿元,同比大增60%-80%。(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