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

2015-08-17 21:53:4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赵敏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敏)8月17日晚,*ST舜船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正被证监会调查。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哪些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但梳理公司上市4年来的一些情况,还是可以发现一些端倪。去年10月,公司突然停牌筹划重大事项,2个月后再复牌,带给投资者的不是惊喜,而是一个“黑天鹅”——公司损失可能高达29.45亿元。
  而这一切,源自公司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合作造船关系。根据深交所调查,明德重工多次延期交船,截至2014年9月,明德重工及相关方欠*ST舜船款项共计25.5亿元左右。
  公司不得不对明德重工进行破产重整,但几个月下来,因资金十分困难,只好于7月18日退出,不再作为明德重工的重整方。
  这一事件最大将会给公司造成债权损失约29亿元。受此影响,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今年4月,深交所对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深交所在通知中批评说,公司未完整披露在与明德重工合作过程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针对明德重工不佳的财务状况,公司不仅持续与其合作,且持续超进度付款。
  此外,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达2.35亿元,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深交所认定对于此重大事项,公司既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也未针对通过张立新向昌旭初、芜湖首创、丰安科技的借款事宜以及借款逾期未归还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表示*ST舜船总经理兼董事、时任董事长王军民,副总经理、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李玖,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曹春华,副总经理姜志强、翁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五人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时任董事魏庆文、洪兴华,监事倪洪菊、沈滇、张晓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可能较早就发现了内部问题,并对公司高管进行了变动。去年8月,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军民、总经理李玖和董事魏庆文辞职,控股股东空降王树华来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军民和李玖则分别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不过,今年5月,王军民和李玖分别辞去相应职务。同时,王军民、李玖和曹春华等3人价值合计3亿元的存款或等值财产遭法院查封(冻结)。
  面对船东取消合同、贷款逾期、法院查封财产和账户等一系列问题,公司目前正停牌研究危机处置方案。如果年底前不能解决亏损等问题,公司将进入退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