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击沃尔核材 长园集团章程修订议程获通过

2014-10-20 22:36: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雁争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雁争) 长园集团20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在日前举行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的关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相关议案。
  《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还明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股东,是指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
  从上述修改来看,长园集团对公司的控制权加强。沃尔核材作为“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股东”被全面阻击。
  此前,当长园集团管理层筹谋通过定增进行MBO控制公司之际,沃尔核材5月26日增持长园集团36.36万股,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317.5534万股,达到5%的举牌线,并称 未来12个月内有意继续增持。6月4日,沃尔核材甚至动用质押式融资再度增持,并晋升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
  为加强公司控制权,《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还明确,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2名。
  这一修改内容此前也得到沃尔核材强烈反对。沃尔核材认为,若按照长园集团修改章程议案,长园集团非股东董事将超过董事会半数,未来其表决将不代表广大股东利益,成为一个完全被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这意味着,即使后续沃尔核材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其表决都无法对长园集团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同意占比89.15%;反对9.20%;弃权1.65%。